聚融E在线教育平台
  • 下载APP
    扫码下载官方APP
    -更好体验在线学习、练习、考试-
    下载APP
  • 登录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聚融e讯 金融时事 国内 7月起,这三地将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

7月起,这三地将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

发表于:2020-06-19   阅读数:1996

7月起,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将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三地启动。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通知》明确,试点为期2年,先在河北省开展,再推广至浙江省、深圳市。


其中,落地实施阶段为2021年6月前,河北省自2020年7月起开始试点,浙江省、深圳市自2020年10月起开始试点


经试点行调研分析,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为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如果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额之上的现金,《通知》要求,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


为何在此时要管理大额现金?


此次规范大额现金主要是为了打击犯罪、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由于现金具有不记名、不可追踪等特点,大额现金容易为贪污腐败、偷逃税等洗钱犯罪行为和地下经济活动提供便利,可能危及国家经济金融秩序和安全。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调研发现,有单次取款超过1亿元现金的情况,在如今银行卡支付、银行转账等方式十分便捷的环境下,这种情况不合常理。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现金特别是大额现金需求仍呈上升态势。与此同时,我国大额现金流通监测和管理方面仍属空白,已经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需要不相适应。根据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不完全统计与调研论证,个别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存取业务中单笔超过10万元的业务占比,笔数虽不及1%,金额却接近27%。


因此,当前我国亟需借鉴各国管理经验,从我国实际出发,优化大额现金服务,引导并规范社会公众现金使用行为,保证合理需求、抑制不合理需求、遏制非法需求,以达到降低社会成本、打击大额现金违法犯罪、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的管理目标



阅读更多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未知

总共有(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