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反洗钱等相关规定,某农商行合计被罚485万元!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公布数则行政处罚。黑龙江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反洗钱等相关规定,合计被罚485万元。此外该行多名相关责任人被罚,多家支行合计被罚66万元。
处罚显示,该农村商业银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3.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4.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5.虚报、瞒报金融统计资料;6.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对该农村商业银行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违法行为 1 至 4:罚款478万元;违法行为5: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违法行为6:罚款 6万元。
此外,哈尔滨农商行多名相关责任人被罚。
具体为,时任该行营业部总经理姜某,对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被罚款6 万元。
时任该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刘某,对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3.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9.5万元。
时任该行松北支行行长孔某,对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被罚款6万元。
时任该行道外支行行长冀某,对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1万元。
时任该行西大直街支行行长樊某,对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被罚款6万元。
时任该行道里支行行长孙某,对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被罚款1万元。
时任该行小微贷款中心副主任张某,对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被罚款 1.2 万元。
此外,因超过规定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变更、撤销等资料,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城支行、黄河路支行、南通大街支行、松浦支行分别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1 万元、50.5 万元、 8 万元、6.5 万元。
内容来源:凤凰网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