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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处置车祸过程中“意外”查获假证司机

发表于:2018-05-23   阅读数:1556

5月15日下午,311国道鹿邑县观堂路口西三百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三辆货车相撞。鹿邑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对事故进行处理。经调查,事故原因系山东省济宁市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司机因疲劳驾驶在路口避让车辆时与另外两辆货车发生碰撞。

在现场调查核实信息时,该山东牵引车司机将一套信息为陈某的A2驾驶证及身份证交给处警民警,该司机神情紧张,说话吞吞吐吐,引起了民警的警觉。经过仔细比对及网上查询,发现该司机提供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均存在伪造的嫌疑。

他提供的身份证和驾驶证表面粗糙、颜色偏暗,和正常的证件有差异,民警随即对其进行询问。在确凿证据面前,肇事司机才承认自己使用的身份证、驾驶证都是在网上买的。

经查,该司机名叫王某山(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人)。据其供述,他因文化程度不高,多次在本地参加驾驶员考试均未能过关,于是就心存侥幸在别人的驾驶证上打起了歪主意。

2018年2月,王某山通过添加微信好友,以2000元价格购买了一套名为陈某的驾驶证及身份证进行冒名使用,驾驶证上的名字和证号都是陈某的,但是照片被更换成王某山的,他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没想到被业务娴熟的鹿邑民警识破。

目前,处警民警已将此案移送鹿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进行处理。王某山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文章来源:平安鹿邑

采编人:阮华玲  审核人:孙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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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未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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