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P2P网贷平台进行电信网络诈骗洗钱案
一、案情概述
2020年2月,公安机关就一起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向我公司提出协查请求。案件中,电信诈骗分子以合作业务为由,诱骗受害者向其控制的公司账户转账1000余万元,之后将部分非法所得资金在P2P网贷平台进行充值、提现交易,实现非法所得资金的转移。
二、风险点分析
经分析,该案有以下风险点:
01犯罪分子利用对公账户开立审核漏洞进行洗钱活动。
在进行大宗诈骗犯罪时,为增加骗局的可信度,犯罪分子往往通过对公业务合作,资金通过“公对公”账户转账等条件,骗取受害人信任。本案中,犯罪分子利用购买的身份资料信息开立空壳公司并开立对公账户,诱骗受害人将资金转账至该账户。
02犯罪分子利用账户转账管理漏洞进行大额非法资金转移。
本案中,犯罪分子通过在P2P网贷平台进行充值、提现交易,将大额资金从对公账户资金转移至私人账户,同时涉案平台允许充值账户与提现账户非同名账户,使得犯罪分子实现跨不同持卡人账户间的大额资金转移。
03收单机构对商户场景真实性核查落实不到位。
本案中,商户申请业务场景为直销银行相关业务,而实际业务场景却为P2P网贷平台充值业务,反映出收单机构对商户的业务场景管理不到位,导致业务通道被违规使用等风险问题。
三、建议
针对上述风险情况,提出以下相关建议:
01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应加大网贷平台的业务合规管理,消除洗钱风险隐患。重点加强网贷平台资金流向透明度管理、可疑交易监控措施,及时发现大额资金快进快出,分散转入集中转出、跨持卡人账户转出转入等可疑交易活动,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平台充值、提现业务实现大额非法资金转移。
02发卡银行应把好账户开立及管理关卡,从源头防控洗钱风险。应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和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落实客户现场调查工作,切实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及时防控不法分子利用空壳公司开立账户的风险,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加大对“公转私”账户转账交易、大额转账交易的风险监控,防控大额洗钱交易活动。
03收单机构应严格落实商户入网资质审核,加强收单商户交易场景真实性管理。应严禁商户开展合作协议以外的业务场景,禁止接入黄赌毒、非法外汇买卖等不法商户平台,审慎拓展P2P网贷平台商户,开展商户风险交易监控,及时发现商户交易量与商户业务类型不符、交易量指标异常波动的商户,及时进行可疑交易调查及报告工作,并酌情采取降低商户交易限额、暂停商户交易等措施,降低洗钱风险。
专家点评:与资金汇划相关的洗钱风险相对易见,大家也更关注银行、支付领域的反洗钱工作。事实上,金融市场的其他部门同样可实现价值的转移和转换,也可能被用于洗钱。本案例从一个侧面展现了互联网金融平台可能蕴含的洗钱风险,提示我们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同样应当加强反洗钱工作。